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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外生評點制留臺自評試算 > 僑外生評點制留臺自評試算
提醒:每一項目為單選,第一項目為必選,合格點數為70點。
            請參考評點項目之應備文件及注意事項,自評試算,若有相關資格採認疑義,可洽本部電話服務中(02-8995-6000)。
評點項目
內容及等級點數
應備文件及說明
注意事項
1.學歷




1. 學士學位以上應檢附畢業證書影本。
2. 副學士學位應檢附大專校院學科屬生命科學學門、環境學門、物理、化學及地球科學學門、 資訊通訊科技學門、工程及工程業學門、製造及加工學門、建築及營建工程學門、農業學門、 林業學門、漁業學門、獸醫學門、醫藥衛生學門、社會福利學門、衛生及職業衛生服務學門之學位證書影本。
◎所點選之學位,必需已經取得該學位證明。
2.聘僱薪資




雇主與僑外生簽妥之勞動契約書影本,契約內容應載明每月平均聘僱薪資(以新臺幣計)、
雙方名稱、工作職稱、工作內容及聘僱期間等。
3.工作或實習經驗


1. 僑外生國內外專職工作之經驗證明影本。
2. 實習經驗之採認,限在臺就學期間取得,依教育部、僑務委員會相關規定辦理。
◎工作經驗文件:需為取得學士學位後之專職工作經驗,並由原任職單位出具。
◎實習經驗文件:由學校出具學生校外實習書面契約或學生個別實習計畫。
4.擔任職務資格

僑外生具職務特殊專長能力之證明文件影本。(如擔任該職務所需之專業訓練、修習課程、技能檢定、創作著作比賽得獎專利等證明)
5.華語語文能力



下列文件之一:
1. 僑外生華語文能力測驗「進階」以上等級之證明文件影本。
2. 僑外生曾學習華語文具有下列證明文件影本之一:
(1) 在臺就學期間修習國文(中文)課程之成績證明:
a. 流利:80分以上。
b. 高階:70~79分。
c. 進階:60~69分。
(2) 學習華語(中文)時數證明文件:
a. 流利:在臺學習華語(中文)時數達960小時以上,或其他地區學習1920小時以上。
b. 高階:在臺學習華語(中文)時數達480小時以上,或其他地區學習960小時以上。
c. 進階:在臺學習華語(中文)時數達360小時以上,或其他地區學習720小時以上。
6.他國語言能力或他國成長經驗


僑外生護照影本。如需認定2項以上他國語言能力,需另檢附下列文件之一:
1. 僑外生他國語言能力檢定證明文件影本。
2. 僑外生修習他國語言達360小時以上之證明文件影本。
如:語言訓練測驗中心之外語能力測驗(FLPT)證明、托福(TOEFL)、多益(TOEIC)、雅思(IELTS)、全民英檢(GEPT)、劍橋大學英語能力認證、劍橋領思職場英語測驗(Linguaskill Business)、劍橋領思實用英語測驗(Linguaskill General)、英國文化協會國際英語能力證明、日本交流協會日本語能力測驗、法國文化協會法語鑑定(DELF)、歌德學院德語檢定考試、德國大學入學德語鑑定考試「德福」(TestDaF)、中國文化大學或國立政治大學辦理之俄文能力測驗等。
7.配合政府政策






1.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雇主配合政府相關政策之證明文件影本。如:
(1) 符合卓越中堅企業或潛力中堅企業之資格。
(2) 在臺設立營運總部之企業(企業營運總部認定函)。
(3) 在臺設立研發中心之企業(執行單位核定函)。
(4) 符合「具創新能力之新創事業認定原則」之事業單位。
(5) 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配合產業發展相關政策之認定函或證明文件。
2. 學位證書影本,如新南向產學合作專班、印尼二技2+i產學合作國際專班、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二年制副學士學位班)等專班。
3. 新型專班係指教育部針對僑外生新規劃設立之專班,包括學士雙聯、二年制學士、二年制學士後及碩博士班等學制,以企業端需求為導向,配合我國人口政策需求與產業布局,並對應國內產業技術升級,以STEM(科學、技術、工程、數學)、金融及半導體相關領域為優先招生對象。
8.在校就讀期間領取獎學金或成績優畢者


政府機關、學校之核定公文或公告之獲獎名單等證明文件影本。包括由教育部每學年提供領取國家發展委員會產學獎助金之學生,及僑務委員會「應屆畢業僑生委員長獎」、「受理捐贈僑生獎學金」、「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傑出僑生獎學金」、「獎勵頂尖及傑出僑生來臺就讀大學校院獎學金」及「四年制產學合作企業學士班頂尖僑生獎學金」等。
合計點數
70點以上即符合僑外生評點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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